數位打樣次規格草擬::Print by Number

基本上現在的數位打樣軟體的能力都非常好,像GMG, EFI 等具數據回饋能力的RIP要達到FOGRA的數位樣標準並不困難,那數位樣次規格的意義為何?還需要降低標準嗎?

其中一個是”對象”的考慮;你如果是印刷廠或是製版廠等有能力負擔得起幾十萬台幣的RIP的架構,每個月有好幾萬原廠墨水的預算,你當然要直接進入FOGRA正規的規範,就如同我先前說的,現在的軟體都很厲害,只要是原廠墨加適當的紙張,要達到並不困難;但也要再次提醒,印刷機得先搞定,要不然印出來的標準數位樣要跟誰家的印刷機去對色去?

除開那些高階使用者,我想著一般桌上幾千元的印表機加上便宜很多的副廠墨水,能否達到一個堪用的數字規範?  於是有了數位打樣次規格的想法,至於這個次規格夠不夠實際(包括效果及建構成本)還有賴於往後更多的檢驗;目前還只是草擬。

講次規格之前,先把正規的東西交代一下:

若是根據Fogra作法,數據規則還算單純。

首先,Fogra 數位樣導表分V2(46格)與V3(72格)版本,不過正規做法,2009年以後應該只能用V3版本。

Fogra Media wedge CMYK V2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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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gra Media wedge CMYK V3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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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據規則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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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ISO 12647-7規範,在所有V3(72格)數據中,紙白色差不大於3(dE76),平均色差不大於3,最大色差不大於6,主色(CMYK)色差不大於5,主色色角度差不大於2.5,灰色元件色角度均差不大於1.5

基本上數據規則就是這樣,其實 ISO 12647-7 提到的項目還很多,在這裡我還要加入一項 ISO 12647-7 裡面提到的、我認為重要的規則:主色(CMYK)及二次色(RGB)在色墨穩定後測量與24小時後測量其間色差不大於1.5。這個項目主要是Dye base(染料)的噴墨墨水很不穩定,不足以擔任數位樣的工作;在這個規則下,基本上染料墨水是不可能通過ISO 12647-7規範的;所以要做數位打樣,噴墨機型只能以Pigement base(顏料)的墨水來達成。

那次規格應該放寬到哪裡呢?

目前的構想是以Fogra Media wedge CMYK V2(46格)為基礎,數據規則採”Media standard 2006”的規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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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Media standard 2006規範,在所有V2(46格)數據中,紙白色差不大於3(dE76),平均色差不大於4,最大色差不大於10,主色(CMYK)色差不大於5,主色色角度與灰色元件色角度均差不列入規則

再更進一步放寬(合理化)數據,是否次規格的色差公式採dE94來取代dE76?好像也不是不可以!

主色(CMYK)及二次色(RGB)在色墨穩定後測量與24小時後測量其間色差不大於1.5的規則同樣施行。

放寬規範是為了擴大參與,若真能依此次規格實行,雖然不若正規嚴謹,也總比沒有規則要好;而且我認為有其實用性質,有待觀察後再行規則修正。

工具篇將於近日整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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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…] Wedge 的檢測報告;不過這裡的報告是依ISO-12647-7的規範下去檢測的,我們的"次規格"是依 “Mediastandard Print […]


通告 by 數位打樣次規格草擬::Print by Number::工具篇 : Fred Kuo :: Blog on 一月 12, 2011 2:13 上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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